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有什么区别
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同:
1. 含义不同 :
用人单位 :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用工单位 :是指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它并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通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劳动者提供劳动。
2. 与劳动者的关系不同 :
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用工单位 :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实际的法律关系,发生争议时,劳动者通常请求派遣单位处理。
3. 法律义务不同 :
用人单位 :需依法建立合法组织形式,具备组织结构和财产状况,并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对劳动者的义务。
用工单位 :应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劳动条件和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等,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4. 工伤认定申请不同 :
用人单位 :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当劳动者发生工伤时。
用工单位 :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但不直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5. 其他区别 :
用人单位 :通常负责员工的招募、录用、管理和安排。
用工单位 :可能负责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支付,但这并非其必须履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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